福清创业政策汇总(2024.4.10)

2024-04-22

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

2.毕业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贴标准

主要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在榕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一万元的生活补贴

(三)申报途径

个人通过“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

(四)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福清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融人社〔2021〕223号)



求职期间免费住宿

(一)申请对象

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融实习、见习、求职、创业的全日制高校非福清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即首次入住后若已办理退房手续的,不能再享受免费住宿的资格)。

(二)申报途径

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关注“福清人才”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扶持政策”-“免费住宿”中进行预约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入融短期免费住宿及享受生活补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融人社〔2022〕315号)



求职期间免费住宿生活补助

(一)补助对象

由福清市人才中心介绍到住宿点免费住宿的来融求职高校毕业生(不含实习、见习、创业人员)。

(二)提供材料

补助对象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开户行在福清)复印件。

(三)补助标准

按760元/自然月标准发放,不足自然月部分的天数,按25元/天计发(经查询比对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从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月起不享受生活补助)。

(四)补助时限

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五)补助流程

福清市人才中心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住宿人员进行初审并报福清市人社局审批后,由福清市人才中心申请拨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上。

(六)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入融短期免费住宿及享受生活补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融人社〔2022〕315号)



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以下创业人员:

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

5.台湾青年。

(二)补贴条件

1.首次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2.申请人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申请人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在非所创办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台湾青年在榕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不再重复申请;

4.每一个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三)补贴标准

1万元。

(四)申报途径

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591-85287135。

(五)申报依据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



福州市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以下创业人员:

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

5.台湾青年。

(二)补贴条件

在我市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且当前经营场地与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一致。

(三)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不超过申请人实际支付场地租金的50%,每年最高5000元。最长可申请2年。

(四)申报途径

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591-85287135。

(五)申报依据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大中专毕业生(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3、网络商户(指已在福清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自建平台或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4、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二)贷款条件

1、福清市户籍或在福清市居住;

2、在福清行政区域内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3、除助学贷、扶贫贷、房贷、车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以外,本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注:由经办银行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方可申请。

(三)贷款额度

最高30万元。

(四)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经办银行:

海峡银行玉融支行

经办电话:86007792

福清汇通农商银行

经办电话:85169525

福清泰隆村镇银行

经办电话:628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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